4月15日上午8时许,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电话,电话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为青海玉树地震专门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精神。省法院党组随即召开了省高级法院有关部门参加的支援玉树灾区法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二次会议,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关于支援玉树灾区法院抗震救灾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据悉,最高人民法院首笔50万元援助资金和委托甘肃高院筹集的首批救灾物资已于今日抵达青海。
当获悉玉树强烈地震消息后,最高法院党组非常重视玉树灾区法院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组长,副院长苏泽林为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启动了应急工作机制。沈德咏副院长还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玉树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一是灾区法院要积极开展自救,确保自身安全,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各级法院运送援助救灾物资要确保交通行车安全;二是将玉树灾区“两庭”修复重建工作,纳入国家统一规划进行,最高法院对重建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并对灾区法院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办公设备和车辆等物质装备将提供援助;三是在保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做到抗震救灾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确保救灾活动有效开展;四是应急阶段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尽快恢复正常的审判秩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青海省高级法院支援玉树灾区法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是即时向玉树两级法院传达最高法院党组的高度关切和慰问,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关于支援玉树灾区法院抗震救灾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二是要求玉树两级法院成立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在州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自救的同时,积极投入灾区抗震救灾。三是切实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工作;四是继续了解掌握法院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强化灾情及救灾信息报送工作。
青海省院党组要求省院有关部门:一要积极筹备第二批救灾物资。将灾区急需的手电、毛巾、应急灯、方便食品、御寒物品购置齐备后及时运往灾区法院;二要立即组织全省法院和法官向灾区法院捐款捐物,确保灾区法院所需物资供应;三要切实做好救灾物资的交接、管理、运输、发放等工作。决定由省院纪检监察室抽调专人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救灾物资安全;四要继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并加强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全面掌握玉树灾区的情况;五是要求省法院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作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慧宁 李卫 袁继峰)